【中國時報】民意論壇2016年07月20日 04:10
房地分離課稅問題多
林建元/都市發展與環境教育基金會榮譽會長
近來前行政院院長陳冲拋出的房屋稅違憲論,引發廣大討論。憲法143條規定國民經濟應實施平均地權,節制資本,實際上政府推動公營事業民營化,土地增值稅率越改越低,沒人在乎。可見財金政策有沒有違憲不是重點,重點是政策有沒有符合當代發展需要。
財稅政策除了考慮經濟效率與與社會公平之外,也必須加入環境永續發展的思維。諸多改進方向當中,房與地究竟該分開或合併課稅,各種學派長期以來爭論不休、難有定見。
理論上,房地分別課稅的制度,比較符合平均地權土地政策的理想。然而實務上,都市地區買房都是以戶為單位,無法精準區分房屋或土地價格。讀者可以自問,是否有能力估計現在所住房價,並且區分出房與地各自價值?其實,不僅一般市民估不出來,就連專業估價師也做不到。
目前作為地價稅與房屋稅依據的公告地價與房屋標準單價,都不是「市場價格」,而是地政與稅捐單位分別對房與地所訂的「課稅價格」,兩者中間當然會有落差。
以實施房地合一稅制的美國各大城市為例,財產的「課稅價格」與「市場價格」也各有不同差距,但這不是問題,因為美國是地方政府先估計需要的課稅額度與市民可以負擔的程度,再反推財產稅率。
然而,房地「課稅價格」與「市場價格」落差,在台灣卻是大問題。因為分離課稅制度,財政部規定稅率,內政部規定地價最低調幅,地方地政單位訂定公告地價,稅捐機關制訂房屋標準單價,各自努力接近市價,不同主管機關各自為政,無視人民自用住宅負擔能力、課稅公平、產業投資與都市發展等需求,最終結果就產生了稅額暴增的超級房產稅爭議。
可見,房地分離課稅固然比較符合平均地權理想,實務上除了估價技術的困難,許多政府機關甚至以公告地價作為地上權租金的計算基礎,反而衍生更多問題,百姓未蒙其利,反受其害。對於財政部提出「房地合一課徵持有稅」的改革方向,深表支持,希冀早日解決民眾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