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分享05.23中時新聞:內政部設住都中心


(作者-呂雪彗)

行政立法協調會昨日同意《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政府出資30億元創設專業且具公信力的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簡稱住都中心)行政法人組織,支援政府執行社會住宅興辦、公辦都市更新,及具公益性民間更新案推動,10年內擬協助推動13件公辦都更。 10年推13件公辦都更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會後表示,內政部將設國家住都中心,透過專業行政公法人組織,解決政府在推動住宅及都更政策時面對人力不足、資源缺乏等困境,且在因應蔡政府8年內20萬戶社會住宅規劃,藉此推進都市更新速度,促進閒置土地開發,未來該中心成立推動住宅及都更會有更大能量。
 
 徐國勇說,住都中心主要有二大任務:協助興辦8年20萬戶社會住宅,執行整合或操盤都市更新政策;主要有7大業務,包括興辦社會住宅、整合都更事業、投資價購都更土地、擔任都更實施者、公開評選實施者、營運管理社會住宅及都更新事業、研究規劃及教育訓練。 協建8年20萬戶社宅  
 
官員說,住都中心可接受都更後分得住宅或辦公室的經營管理等業務。 內政部初步規畫,住都中心10年內將協助推動13件公辦都更案,首波鎖定二件由住都中心擔任都更實施者,包括北市信義區兒福A基地,以及新店榮工基地。其中信義區兒福A基地1.4公頃,投資金額約50億,可創造170億經濟效益;新店榮工基地廣達6公頃,投資金額約140億,可創造374億經濟開發效益。 另住都中心將協助新北市板橋浮洲商業區的公辦都更公開評選實施者,占地約2公頃,投資金額70億元,開發經濟效益約240億。 
 
 其餘由該中心協助整合推動,或公開評選實施者還有10件,分布在北中南各地,台北市就有中山女高南側都更案面積有3公頃多、台電中興倉庫都更案有3.7公頃初估投資額131億,還有台鐵員林火車站都更案等。 將協助整合加速都更  
 
徐國勇說,住都中心著重在實施都更案,有助提高都更實施能量。未來民間與都更公司的都更個案計畫若雙方沒有互信,該中心可扮演具公信力的協助整合平台,提供包括法令解釋、精算結果等服務,讓都更案加速實施。  依規定,政府機關可捐贈、出租、無償提供公有不動產給住都中心使用,因應業務需要,也可價購公有不動產,土地建物價款均以公告現值為準,住都中心會有自有或公有的不動產,僅自有的可作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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