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超群、陳燕珩)
爭議多日的「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修正案,市議會二 讀表決,共有32名議員投票,除了3人棄權,其餘29人全贊成, 全案二讀通過,最快下周三讀,一旦通過,原本現行3年落日條款將 取消,續行捐地和代金雙軌制,另外,未來公共設施保留地一視同仁 ,不再有徵收巷道寬度歧視規定。
依照現行「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目前北 市採容積代金、捐地換容積「雙軌制」,3年落日條款將在6月30 日到期,之後將採全面代金制。不過,因市府針對公保地徵收配套尚 未完備,議員葉林傳領銜提案修法取消3年落日條款, 因引發不小爭議,一度傳出撤簽。
3年落日條款 將取消
但昨該案排入議會二讀審議,葉林傳強調,現行法規只開放15米道 路徵收可容移並不合理,應依公保地持有年限決定容移順序, 否則很多地主深受其害,他提案的目的很清楚, 不該限定道路寬度和年限,應讓市場恢復買賣。此外, 他再批都發局長林洲民,以居住正義為名搭建論壇平台, 使議員揹上圖利掮客的黑鍋。親民黨議員黃珊珊昨也說, 當年郝市府時的法規委員會,就針對3年落日條款提出質疑, 現在雙軌制將落日,但市府針對代金收支辦法,仍提不出具體方案, 這就是她連署的原因。
29人贊成 下周送三讀
民進黨議員梁文傑直言,中央訂定辦法允許捐地換容積,北市以外的 五都也是這樣做,難道大家都不符公平正義?市場存在的目的是幫政 府解決定價難題,不解市府為何要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經討論,法規委員會召委李新表示,若提案仍限制道路寬度,對小地 主不公平,因此再提修正案,將第2條第1款的「8公尺」寬度限制 取消,最快下周三讀後,修正後即可公告實施。議事人員表示, 三讀多是文字修飾,變數不大,不過若市府認為窒礙難行, 可在三讀之後提出覆議,但屆時仍由議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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